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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丙肝危害,警惕“沉默的杀手”

发布时间:03月18日 08:46 浏览:246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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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丙型肝炎是我国面临的重大疾病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。我院积极贯彻落实《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(2021-2030年)》(国卫办疾控函〔2021〕492号)和《湖北省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(2022-2030年)》(鄂卫通[2022〕28号)的要求,努力推动我院丙肝防治工作,降低丙肝流行水平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

什么是丙型肝炎

     病程(即患病时间较长,超过 6 个月)。丙型肝炎在全球流行,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,全球约1.7亿人感染丙型肝炎病毒,我国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约1000万。多数人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后,并未出现特异症状,因此很多感染者并不知道已感染丙型肝炎病毒。多表现为乏力、肌肉酸痛等症状。慢性病程中与其他慢性肝炎表现类似,可出现乏力、食欲减退、腹部疼痛等症状,部分还可出现黄疸。

     急性丙型肝炎,指患者近期感染了丙型肝炎病毒。部分患者可以自愈,但大部分患者会发展成慢性感染。慢性丙型肝炎,指感染持续6个月以上。慢性丙型肝炎可能会引发肝脏纤维化,一部分患者会发生更为严重的肝脏问题,如肝硬化、肝细胞癌,严重危害人类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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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型肝炎传播途径


1.主要经输血和血制品传播,我国对献血员筛查抗-HCV后,该途径已得到有效控制。

2.经破损的皮肤和粘膜传播、静脉药瘾共用注射器、不安全注射是目前感染最主要的传播方式。

3.与HCV感染者性接触及有多个性伴侣者感染HCV的危险性较高。

4.抗-HCV阳性的母亲有将HCV传播给新生儿的风险。

提示:接吻、拥抱、喷嚏、咳嗽、共用餐具和水杯、无皮肤破损及其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感染丙肝病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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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危人群,尽早就医筛查


1.有输血或应用血液制品史者,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前接受过输血和血液制品者。

2.有职业或其他原因(纹身、纹眉、穿耳孔、针灸等)所致的针刺伤者。

3.有未经严格消毒的侵入性医疗操作史,包括手术、内镜、穿刺、血液透析、口腔诊疗操作、器官或组织移植者。

4.破损皮肤和粘膜被HCV感染者的血液污染者。

5.有静脉药瘾共用注射器者和不安全注射史者。

6.曾经与丙肝病毒感染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、多性伴或男男同性无保护性行为。

7.HCV感染者的性伴侣及家庭成员。

8.妊娠前或妊娠期间感染丙型肝炎病毒的女性所生的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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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肝其实不难治


     丙肝号称“沉默的杀手”,有些丙肝患者可在患病后20年不发生任何症状。然而,丙肝比乙肝更容易发展成为肝硬化或肝癌。丙肝没有研发出疫苗,却研发出了能彻底治愈的药物——直接病毒药物(DAAs),治疗疗效非常好,根据现有的治疗方案,可以取得95%左右的治愈率,所以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是可行的。据了解我国大部分患者对于自己感染丙肝的情况还处于未知状态。很少患者积极站出来进行规范化治疗,因此如何有的放矢发现丙肝患者是“消除丙肝”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。


主动监测 


消除丙肝危害,提高筛查率是关键

因丙肝病毒感染后隐匿性极强,及早检测是发现丙肝的唯一方法。所有存在丙肝感染的高危人群,都应该尽早检测。主要检测丙肝抗体,即“抗-HCV”,如果检测发现丙肝抗体阳性,应进一步检测HCV RNA,以确定是否为现症感染,也可进一步做HCV基因分型。

(一)实施“应检尽检”策略。参照《丙型病毒性肝炎筛查及管理(WS/T453-2014)》标准,对准备接受手术、输血、内镜检查、血液透析等特殊或侵入性医疗操作人群,肝脏生化检测不明原因异常者,有静脉药瘾史者、既往有偿供浆者、多性伴或男性同性性行为者等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,及时开展丙肝抗体检测。

(二)实施重点人群“应检尽检”策略。根据知情自愿原则,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、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求询者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配偶或性伴、丙肝患者配偶或性伴的丙肝抗体检测。

(三)实施大众人群“愿检尽检”策略。探索动员40岁以上人群进行检测,鼓励将丙肝抗体检测纳入健康体检、婚前医学检查。

(四)实施抗体阳性者“核酸检测全覆盖”策略。我院对检测发现的抗体阳性者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。鼓励既往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丙肝病例进行核酸检测。

(五)经筛查发现丙肝核酸阳性的患者一定要转诊至感染科,以便患者能获得及时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,扎实推进医院消除丙肝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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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制:吴超  吴帅

信息来源:公共卫生科 姜萍

编辑: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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